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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2012年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12-07-26 作者: 来源:农业部 【字号: 打印本页
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厅(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: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推进“农业科技促进年”活动,激励扎根农村基层、在农业科教兴村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带头人,根据《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评审办法》,现就2012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人选条件

  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应为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在“三农”事业中守信念、讲奉献、有本领、重品行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村支书、村主任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:

  (一)带头按照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要求,坚持农业科教兴村,努力实现农业增产、农民增收、农村繁荣,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;

  (二)带头落实上级党委、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;

  (三)带头抓好农业生产,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,推广普及农业技术;

  (四)带头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,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,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;

  (五)带头培训农业实用人才,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,提高务农农民素质。

  2012年优先资助村支书和大学生村官。

  二、组织推荐

 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商相关部门推荐本省(区、市)候选人。推荐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推荐评审委员会遴选产生推荐人选。

  三、推荐名额

 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推荐1-2名候选人。推荐人选超过一名的,推荐单位须进行排序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(一)推荐材料须经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农业行政主管部门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审核,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  (二)请按要求填写《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推荐书》(附件二)并附候选人事迹材料(3000字以内通讯题材),用A4纸打印装订,由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农业行政主管部门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正式文件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,一式2份(材料不齐全者将不予受理)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
  (三)推荐人选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日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
  五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部门: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资金管理部

  联系人:宋援斌、尉兰英、蔡琳

  联系电话:010—59194699/59194698/59194457

  传真:010—59194458

  电子邮箱:65096581@163.com

  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34室

  邮政编码:100125

  附件:1.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评审办法

  2.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推荐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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